由八届人大会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1995 年 6 月 30 日 通过,自 1995 年 10 月 1 日起 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 2009年3月23日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4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9]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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