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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 一、 将第一条修改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
法释〔2018〕15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8年6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74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为公平、公正、高效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已于2018年7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8月10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8年8月7日 法释〔2018〕1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 (2018年7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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