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与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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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需慎签 定金交后不退还

近日,家住昌平区北七家镇的李先生忧心忡忡地来到司法所求助。前段时间,他通过某中介准备购买王女士一套一居室楼房,并通过中介和王女士订立了合同且交付定金12000元。后来老伴及家里人都不同意买那套房子,老伴让他把定金要回来,如果要不回来就和他离婚。

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之后指出,根据《担保法》第89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的规定认为,李先生违约在先,王女士可以不退定金。

但是考虑到李先生的年龄和家庭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王女士同意退还定金4000元。李先生对结果表示满意。( 高海迪 蔡青)

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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