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之后指出,根据《担保法》第89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的规定认为,李先生违约在先,王女士可以不退定金。
但是考虑到李先生的年龄和家庭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王女士同意退还定金4000元。李先生对结果表示满意。( 高海迪 蔡青)
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
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之后指出,根据《担保法》第89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的规定认为,李先生违约在先,王女士可以不退定金。
但是考虑到李先生的年龄和家庭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王女士同意退还定金4000元。李先生对结果表示满意。( 高海迪 蔡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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