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士认为,事发地粮站进出的人比较多,且护栏过矮,起不到防护作用,粮站应考虑到消防池会带来的安全隐患,加高消防池周围的防护栏。大门值班人员值班时擅自脱岗致使张某某进入粮站,粮站对此未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造成张某某溺水死亡,固然应负相应的民事责任。但张某某年仅6岁,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监护人监护不力,致使其独自外出,溺水死亡,应负主要责任。(王富菊)
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
法律人士认为,事发地粮站进出的人比较多,且护栏过矮,起不到防护作用,粮站应考虑到消防池会带来的安全隐患,加高消防池周围的防护栏。大门值班人员值班时擅自脱岗致使张某某进入粮站,粮站对此未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造成张某某溺水死亡,固然应负相应的民事责任。但张某某年仅6岁,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监护人监护不力,致使其独自外出,溺水死亡,应负主要责任。(王富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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