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广强律师
法学本科学历。1998年开始从事法律事务,200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9年起于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2010年被临沂市人大常委会聘为信访咨询员。
业务专长:擅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土地承包流转、工伤事故、企业合伙、拆迁、合同纠纷、行政诉讼以及刑事辩护等。
执业理念:尊重事实和法律、诚信敬业、当事人利益至上。
主要业绩:
——张某某与唐某某及某保险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一审判决张某某与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各自负担50%责任,二审改判为由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额赔付。
——王某某与李某某离婚案,案经一审、二审、再审、发回原审、再审。
——王某某诉某人民政府行政不作为案,一审判决某人民政府履行义务,二审改判为某人民政府无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