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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

法释 [2000]19

2000 6 30 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121 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0 7 19 施行。)

为了正确适用刑法,现就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解释如下:

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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