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事

秉承专业精神·践行社会责任

曾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7% 全国妇联积极推动出台反家庭暴力法律

本网北京10月21日讯 记者陈丽平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甄砚今天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全国妇联旗帜鲜明地反对家庭暴力,坚持不懈地推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积极推动国家出台反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以此来加大对施暴者的惩处,增强对受害者的保护,用家庭的和睦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调查显示,在整个婚姻生活中曾遭受过配偶侮辱谩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经济控制、强迫性生活等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7%,其中,明确表示遭受过配偶殴打的比例为5.5%,农村和城镇分别为7.8%和3.1%。

甄砚说,家庭暴力问题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一个社会问题,是对人身权利和公民尊严的一种严重的侵犯。我国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都明确规定反对家庭暴力。

甄砚说,本次调查数据所显现出来的家庭暴力比例跟以前没有太大的可比性。一是家庭暴力所具有的隐蔽性以及在我国传统观念中觉得家庭中的殴打、侮辱和谩骂等行为是家务事,当事人不去反映。因此家庭暴力的比例显现得不是很高。但十多年后的今天,当我国法律明确反对家庭暴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越来越深入人心的时候,人们对家庭暴力开始说“不”,特别是受到暴力侵犯的老人、妇女和儿童,他们会去寻求法律的帮助、公安司法的帮助、舆论的帮助和社会的帮助。

甄砚说,老人、妇女、儿童是家庭暴力受侵害的主要群体,也有男性受到家庭暴力,但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形式上、程度上都远远低于妇女、老人、儿童。全国妇联特别关注妇女和儿童以及老年妇女受到的家庭暴力的情况。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 服务热线:

    0539-8312348

  • 联系邮箱:

    sdmxls@163.com

  • 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北城新区府佑大厦A座7F-8F(上海路与蒙河路交汇处)

  • 关注铭星微信号

    公微
  • 关注铭星抖音号

    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