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婚姻与家庭》
性骚扰,它不是强奸,不是猥亵,带给人们的也不是“痛彻心扉”的痛,但也绝对有让你“恨得牙痒痒”的难受。
在许多论坛和帖子中,我们不难发现,大多数人谈及此,都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有着“雾里看花”的迷糊。疑问的帖子漫天飞,跟帖的人也常常是一笔糊涂账。
“我老婆不喜欢别的女人给我打电话,如果有人故意没事找事给我打电话,引起了我老婆的不快,这算性骚扰吗?”
“同一个黄段子,已婚妇女听了,还觉得不过瘾,可是另一个未婚女性却觉得是大大的性骚扰,这算吗?”
“某女趴在桌上睡着了,某男在她隐私部位摸了一下,没人看见,她自己也没有感觉,那么从性质上讲,她被性骚扰了吗?”
虽然仍是疑问一大堆,但性骚扰,也在不断的法制进程中渐渐褪去模糊的面具。近几年,上海、湖南、辽宁等省市都相继出台相关法令,明确了性骚扰的一些具体形式。2009年5月,北京市再一次明确了“禁止以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等任何形式对妇女实施性骚扰”。
那么,对于性骚扰的疑问,可以终结了吗?
程度多深,才算性骚扰?
现行的法规条令中,大多都是认定“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肢体行为”五种形式是性骚扰最普遍的方式。在这点上,官方民间都有共识。
而且在各项有关的立法中,性骚扰的概念在不断探讨中,但一些基本的特征已是众人皆知。比如,性骚扰首先是与性有关的带有挑逗、侵犯、侮辱的行为。
语言
带有淫秽字眼的语言自不待言,坚决打入性骚扰的范畴。但如果是一些例如“你帮我看看我内衣尺寸多大”“我找情人就找你这样的”挑逗性话语,算是性骚扰吗?
专家们毫不犹豫地告诉你,当然是!性暗示或者性挑逗,都是性骚扰的范畴。
文字、图片
长串露骨的性描写,甚或是整部A片的文字版,还有那些更刺激直观的图片或是电影、视频,即使对方打着“给你看个‘好电影’”、“欣赏‘趣味图片’”这种托词,只要这些东西引起了你的反感和嫌恶,完全可以断定,这就是性骚扰。
电子信息
这可是当下最流行的性骚扰方式了,又名“信”骚扰。其特点是神不知鬼不觉,又快捷又方便,还无损骚扰者在其他公众面前的形象,无怪乎发展形势如星火燎原,势不可挡。直白的,隐晦的,各种荤段子流行之迅猛,让不少女士收到此类性骚扰的短信时,已经麻木到见惯不怪了。
肢体动作
这种形式的性骚扰,可大可小,但毋庸置疑,伤害性最大。因为,要求或胁迫发生性行为,可以上升到强奸罪来处理。或者是一些情节较为严重的“动手动脚”,也可处理为猥亵罪。但最让人防不胜防的,却常常是办公室中那些看似无意、实则有心的性骚扰。
借着谈公事,冷不丁地摸摸你的肩膀,搂搂你的腰;或者是送你个包装精美的礼物,打开却发觉是个安全套……如果你感到反感不适,却不知如何反应,别傻了,这就是不折不扣的性骚扰,直接say no吧!
但是,生活中的性骚扰真的如此泾渭分明,容易判断吗?不妨听听下面这些质疑的声音:
如果一句“你今天很性感”,语气稍稍变化,就是截然不同的效果了。增一份稳重,是赞美;加一份轻浮,就是挑逗。这该如何判定呢?
如果同事借阅你一本情色小说,这算性骚扰吗?其中的性描写,可不比一些猛料逊色啊……
荤段子,荤到什么程度才算脱离了“素菜”级别呢?几条这样的短信才叫性骚扰呢?
同事间的拍拍打打、搂搂抱抱,算性骚扰吗?
显而易见,不少人都在质疑上述形式到了哪种程度才算是性骚扰。而这种界定,却不是专家或法律在当下的阶段能完全做到的。所以,为数不多、程度较轻的性骚扰行为,如果在劝阻下适可而止,那也就拍拍手,放过算了。但如果对方在你的一再制止下还不知悔改,次数多了,程度深了,就真的该扣上性骚扰的帽子了。